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要点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报送2017年工作总结暨
2018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市政府:
现将《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要点》随文报来,请审阅。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8日
一、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我委牵头落实的5项指标中,预计全年实现生产总值218.3亿元,增幅由负转正,增长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1.6亿元,同比下降60%,预计在全省排名比去年进位一个名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在控制目标3%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省上下达的年度目标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计达到70.4%,超出目标任务0.31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预计达到59%,低于目标任务0.86个百分点。
(二)规划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建立健全金昌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市委办发﹝2017﹞62号),将《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主要指标、重大项目等细化成具体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二是加快推进“十三五”专项规划审批发布。着力做好各专项规划上报市政府审批前的规划评审和衔接工作,督促各牵头单位加快推进专项规划的审批发布工作,22项专项规划基本完成审批发布。三是认真完成本单位承担的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编制并经市政府印发了《金昌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金昌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编制了《金昌市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2016—2025年)》,已通过评审论证;进一步修订了《农网改造“十三五”规划》;正在抓紧编制《金昌市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
(三)经济运行工作。一是着力加强宏观经济形势预测监测和分析。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经济指标监测的通知》,及时组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对经济指标进行月监测月分析、月监测季分析,及时形成阶段性、专题性分析报告,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准确研判经济形势、作出决策部署提供了科学参考。二是全力组织推进计划任务落实。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止滑回升的意见》《分解落实当前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针对第三产业行业增速较缓态势,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第三产业行业目标的通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汇报》,并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办理。在全面总结回顾2017年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正在编制2018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三是及时分解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按照2017年市委工作要点及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重点工作和“六大民生行动”任务的通知》,及时研究制定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的方案并抓好落实。
(四)改革工作。一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请市政府印发了《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全力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加快推进市场公平竞争体系建设,围绕市场体系公平审查,研究制定了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配合开展盐业体制改革。二是按照市审改办统一部署,清理了第二十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第三批中介服务事项、“减证便民”事项等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三是制定了《金昌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规则(试行)》《金昌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建立了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实现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系统、部门相关业务系统、甘肃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了投资项目线上审批“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全流程监督”。起草并经市政府印发了《金昌市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实施意见》。四是进一步加强民间投资。起草并经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间投资工作的通知》,扎实做好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整改工作,认真开展了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工作。五是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成运行,与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金昌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金昌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印发实施。六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牵头制定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金昌市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金昌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金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金昌市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办法》《金昌市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实施方案》《金昌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意见>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制度措施,积极协调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推进省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开展了控排企业线下磋商和履约交易,试点工作全面完成。七是公布了全市行政事业性、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服务项目收费目录清单,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6项;制定了《全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并已启动调价程序;出台了《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已于8月26日起执行;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降低了非居民天然气价格。
(五)项目工作。一是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在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基础上,编制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储备市本级项目584项,估算总投资676.75亿元;建立了PPP项目库,储备农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23个,其中:进入国家级项目库4项,省级项目库4项,市级项目库15项。二是加强项目调度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项目清单制管理要求,建立了全市重大前期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审批项目、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借助国家重大项目库平台,加强全市在建项目线上线下调度;制定并经市政府印发实施了《金昌市2017年投资项目清单制管理(一托五)考核办法》,强化责任落实,在全省“一托五”考核中我市新开工项目开工率居全省首位。三是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落实重大项目包抓责任制,对100个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包抓领导、一支推进队伍、一个实施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截至10月底,100个市列重大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4.1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38.1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136.4亿元)的27.95%,较去年同期下降12.5%。复工、开工建设81项,未开工14项(不包含5个前期项目),开工率85.3%,较去年同期提高了4.7%。其中,续建项目42项,已复工41项,复工率97.6%,未复工1项;新开工项目53项,已开工40项,开工率75.5%,未开工13项。省列重大项目共7项,全部开工(竣工1项)。总投资101.9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5.8亿元,1-10月完成投资7.6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21.4%。省列市州重点项目共23项,已开(复)工21项,未开(复)工2项,开工率91.3%。总投资142.8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0.9亿元。1-10月完成投资13.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4%。市列重点项目共65项,开(复)工53项,未开(复)工12项,开工率81.5%。总投资123.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4.8亿元。1-10月完成投资16.8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37.57%。前期预备项目共5项,年度计划投资186.55亿元,均在开展前期工作。四是加大项目督查协调。紧盯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在将投资任务落实到项目、明确到部门单位的基础上,把重点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列入“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重点内容,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协调,逐月落实项目进度。会同统计部门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预测,确保应统尽统。横向加强协调配合,加快前置性手续办理,力促项目尽早开工。圆满完成了全省项目观摩督查活动方案制定、项目推荐、线路规划、材料撰写等各项工作,充分展示了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成效,得到了省市领导的成分肯定。五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及政策支持。通过汇报争取,将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增量配电网项目列为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增量配电网项目规划正在抓紧编制;协调落实了氯碱化工产业链项目优惠电价政策,对氯碱化工产业链项目给予电价补贴;协调申请金泥集团电石项目执行鼓励类允许类优惠电价。推荐金川镍都实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第四批骨干企业;积极申报争取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中央预算内资金;积极争取省列重大项目前期费资金。通过全力争取项目资金,年内有32个项目获2.04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有3个项目获400万元省列重大前期项目资金支持。
(六)新能源产业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使用清洁能源;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17年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907千瓦,全市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达到7820千瓦。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新能源电能替代消纳工作,签订新能源增发电量0.3亿千瓦时。三是完成农村小水电及农村水电增效扩容项目建设任务。四是加快推进新能源利用,编制完成《金昌市清洁能源冬季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正在编制《金昌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七)循环经济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全市循环经济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开展了全市2016年度循环经济考核评价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终期验收和资金清算工作,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已通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组织国家终期验收,清算下达我市剩余补助资金8176万元;三是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了《金昌市2017年度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工作任务及指标分解计划》,对全年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四是会同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成功举办了全国有色和钢铁行业循环经济推进交流会暨2017金昌循环经济发展论坛,金昌循环经济发展实践受到国家发改委高度认可;我委代表金昌市应邀参加了2017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并在主论坛发表了题为“金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与实践”的主题演讲,金昌循环经济发展成就引起了广泛关注。五是对照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实施方案,预计2017年全市涉及循环经济发展的八大类39项重点指标中,资源产出率、能源产出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农业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系数等35项指标达到或超额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各创建指标整体完成较好。六是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开展了重大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情况检查,推动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制定印发了《金昌市“十三五”节能与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报请市政府分解下达了全市“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预计可完成年度节能“双控”目标任务。
(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制定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了《金昌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对八大领域30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好综合协调组日常工作;修编了《永昌县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2012—2020年)》,将规划内剩余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今后四个年度实施。建立了工作组联络员制度和周报制度,先后编辑印发7期工作简报,及时反映我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整治工作采取的新措施、取得的新成效,有效推动了全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及时做好“魏巍祁连”工作网站我市整改工作简报、信息等材料上传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祁连山保护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二是完成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日常工作。目前,中央环保督查涉及的我委3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进入销号阶段;牵头完成我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涉及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任务。目前,全市26个运营加油站中,已完成双层罐改造和建设防渗池25个,还有1个加油站预计12月份完成改造任务。
(九)新型城镇化工作。一是坚持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抓手,全力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印发实施了《金昌市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2017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统筹推进金昌市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永昌县国家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金川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双湾镇国家建制镇示范试点、双湾镇省级香草特色小镇建设。二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形成阶段性成果。在2016年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经验”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典型案例的基础上,产城一体、城乡一体、景城一体“三位一体”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型城镇化模式,被国家发改委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组清华大学新型城镇化研究院充分认可;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分别受邀参加了由国家发改委主办或指导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西部地区经验交流会和第二届中国新型城镇化理论政策实践论坛,并在西部地区经验交流会交流了金昌经验,得到了国家发改委领导的肯定。三是着力总结推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开展调研,归纳总结出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土地制度及农村“三权”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产业发展和产城融合、城乡体系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品质提升等8个方面18条经验做法,并在全市宣传推广。
(十)物价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物价调控各项政策措施。按照《甘肃省定价目录》,放开了气象服务收费、高考考生考试用具收费定价项目。承接了省上下放的辖区内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等29项商品及服务价格的管理权,全面清理了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实行统一建设、统一收费的规定和做法。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重点开展了电力价格、涉企收费、价费热点等专项检查,相继开展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电力价格专项检查、涉企专项检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起,查出违法所得约18.53万元,实施经济制裁约15.55万元,退还用户约15.15万元,罚款4000元。三是积极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上级交办和部门转办等渠道和途径举报的案件,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及时解答群众咨询和投诉问题,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和咨询案件72件,办结率为100%。四是进一步加强成本调查、监审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确保了国家价格、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市场价格保持稳定,预计年内物价上涨指数将控制在计划指标3%以内。
(十一)党的建设。一是积极配合市委第四巡查组完成对我委的巡查,巡查组提出的20条整改意见建议已全部落实到位,反馈的问题表现基本整改到位,并向巡查组进行了报告、向社会进行了公告。二是坚决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积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三是全面完成领导班子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筹备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四是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扎实开展委党组中心组及各支部专题学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五是扎实开展“三促三纠”专项行动及“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根据市委第四巡查组关于健全完善内控制度的要求,健全完善了单位规章制度。
(十二)其他工作。一是认真完成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今年以来,共办理人大建议12项,其中承办3项、协办8项,办理政协提案18项,其中承办9项、协办9项,任务办结率100%。二是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大力支持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工作,协调推进2017年永昌县新城子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完成了94户328人正式搬迁至红光园艺场居住,切实做好帮扶村永昌县六坝乡六坝村帮扶工作。三是配合省审计厅全面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起草了《金昌市党政主要领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完成了对发改委审计资料的整理报送等工作。四是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十九大维稳安保、单位综合治理、信访和禁毒工作;进一步加强新能源行业及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全面启动单位内部无纸化办公系统运行;全面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门工作任务。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委在推进规划计划落实、抓投资促增长、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物价稳定等各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但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不能实现预期目标,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行业部门项目储备支撑不足,企业投资项目因市场需求不旺、产能过剩、成本上升影响,一些企业投资意愿不强,能形成有效投资支撑的大项目较少。二是项目融资困难。在国家规范地方政府债务和严防系统性金融风险背景下,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资金缺口较大,筹措能力有限。三是部分重点项目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市场前景不明朗以及融资难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期开工建设或开工相对较晚。如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二期、市国防工业基地蓄洪生态治理项目等项目未能如期实施。四是统计入库项目余量不足。入库统计的部分项目因市场前景及资金问题不能开工建设,新入库项目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仅19个,5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剩余投资额不足100亿元,导致在库项目个数及投资余量难以支撑后期投资增长。所有上述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发展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各项发展改革工作,为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金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017年,我委要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规划计划执行和宏观经济运行预测。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照“十三五”规划纲要,紧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强化约束指标和重大任务的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认真研究分析经济运行态势,按照市政府安排,重点抓好2018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和计划报告的起草工作;坚持每月分析全市经济运行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对我委牵头落实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落实。
(二)全力抓投资促增长。强化项目谋划储备,梳理2018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编制2018年度投资计划,强化项目库动态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项目支撑。全力促进项目建设,继续落实项目清单制管理和重点项目市级领导包抓责任制等项目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力促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回稳向好。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牢牢把握国家和省上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积极谋划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新的增长点、新经济、新型业态等项目,强化向上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继续深化投融资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健全完善PPP模式投融资机制,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积极营造促进民间投资增长的经济社会环境,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以文化旅游、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有色金属新材料等项目为重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三)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切实发挥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改革的牵头协调作用,推进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在我委承担的重点改革任务方面,加强改革后公务用车管理,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启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持续推进化解过剩产能;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做好价格领域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新能源就地消纳试点;严格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继续做好祁连山生态保护治理,积极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四)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国家评估的基础上,对照试点任务,深入查找短板,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为重点,总结提炼一批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并在全市推广,特别是在“产城一体、城乡一体、景城一体”建设方面继续大胆探索创新,归纳总结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我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持久强劲的动力。
(五)全力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和国家新能源示范市建设。力争完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和低碳试点城市创建任务,加强循环经济“四位一体”体系建设,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继续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巩固提升省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成果。切实推进新能源电力就地消纳试点和大用户直购电工作进程,有序开展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建设,全力打造国家新能源示范基地。全面落实好全省关于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的意见和推进生态产业发展的规划,编制完成《金昌市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谋划实施一批生态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综合实力强、发展潜力足的生态产业新项目,大力发展现代循环农业、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等生态产业,着力构建产业绿色化、资源循环化、要素集约化的绿色生态产业体系。
(六)做好价格监管服务。认真落实物价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国家价格、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分行业整治市场价格行为,围绕价格改革政策深入开展民生价费热点和涉企收费整治工作,加强医药、房地产价格监管,加大供水、供电、供热、公交、客运、物业等社会公益公用事业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继续清理和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做好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七)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牢牢扭住党的建设这一“牛鼻子”,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抓严党内组织生活、抓常监督执纪问责、抓细主体责任落实、抓长党的作风建设、抓紧巡查问题整改、抓好政治文化建设、抓强服务大局能力、抓树党建工作品牌等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全市发展改革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